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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不放松 - 滨州交警组织开展全市第二十二次酒醉驾集中行动

作者:admin时间:2023-09-08 16:04浏览:

  严查不放松

   滨州交警组织开展全市第二十二次酒醉驾集中行动

  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11月18日至20日,全市交警组织开展第二十二次酒醉驾集中行动。各级交警部门强化恶劣天气勤务部署,设置检查点190处次,出动警力1170余人次,警车254余辆次,累计查处涉酒违法115起,其中酒驾99起,醉驾16起。

  本次行动中现场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8万余起,其中超载692起,超员10起,违法载人3起,涉牌涉证29起,疲劳驾驶123起。有效地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为市民出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醉驾查处现场

  酒醉驾典型案例

  经济开发区大队

  11月20日晚,开发区大队在南海北路渤海十八路设卡开展严查酒醉驾集中行动,晚上20时16分许,一辆车牌为鲁M05**0的小型汽车在路边缓慢行驶,执勤交警依法对其检查,司机神情慌张,执勤交警闻到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查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博兴大队

  11月19日晚,博兴交警大队兴福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A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曹纯路5公里+50米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博兴交警大队兴福交警中队依法受案,并对刘某依法进行处罚。

  邹平大队

  11月20日20时52分左右,张某驾驶号牌为鲁ML8***的小型轿车沿邹平市黄山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关桥路段时,因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查,张某的呼气值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其随即被民警带往医院抽血待检,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惠民大队

  11月19日17时05分,惠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麻店镇李东王村附近设卡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满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将驾驶人季某某带回中队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后,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询问得知,季某某准驾车型为D,驾驶证状态为注销。民警对季某某进行询问后,季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即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滨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需要每一名驾驶员的共同参与

  请严格要求自己 遵纪守法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滨州交警发布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赵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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